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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志也會外遇

同性婚姻通過前的狀況

中華民國行政院在2019年5月17日這天,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,也就是所謂同性婚姻法,讓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,並準用民法規定可繼承財產與收養有血緣的子女。此舉也讓台灣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。

相愛的兩人,本就不應該受到性別、世俗道德觀的約束。能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,共組家庭,並受到法律的保障,是多麽的幸福快樂。

然而,婚姻真的能幸福快樂到最後嗎?在徵信業執業數十年的時間,婚變、外遇總是案件的最大宗,欺騙、出軌、甚至嚴重到家暴的案例比比皆是,當初的山盟海誓、忠貞不二,還剩下了什麼?不論同性或異性,在面臨感情上這塊,其實都是同樣的問題。

事實上,在同婚法尚未通過以前,我們就已經接觸到好幾例異性婚姻婚姻的配偶與同性外遇,男男配、女女配都有,這樣的案例其實並非少數。

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都是人,都有一樣的情慾及愛恨。當然也會有出軌、外遇等情形出現。在同婚通過以前,有許多不敢出櫃的同志,在家人的期望下,與自己不愛的異性結婚。勉強自己與對方發生性行為、勉強自己看起來幸福。

如果在這種不美滿的婚姻下,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/女,就只能背著配偶與對方偷偷交往,將對方蒙在鼓裡。

這種情形,正是由於以前反同婚價值觀所造成的後遺症。因為害怕丟臉、害怕不被認同、害怕旁人異樣的眼光,於是選擇隱藏自己真正的性向,隨便找個人「正常的結婚」。然而,這種行為不但讓自己不好受,也讓無辜的配偶受到傷害。雖然或許你不愛他,但對方可是深愛著你才決定與你共度未來。

除了被背叛,發現自己原來根本沒有被愛過,只是被利用的工具,這種心情反而更讓人絕望。

還好隨著時代的演進,人民的價值觀也越來越進步,越來越多人選擇勇敢做自己。希望在同婚專法通過以後,這種悲劇能越來越少。

如果發現自己配偶有外遇的情況發生時,不妨來典範徵信社做免費法律諮詢,或許可以發現一些不為人知的隱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