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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客復仇需以合法手段為前提

不滿鄰人 竟找徵信社放火打人

蔡女因為長期對謝婦懷恨在心,竟在2013年7月31日找了某間知名徵信社,聘請內部員工痛扁謝婦,使謝婦頭部、脖子、大腿等處多處挫傷、血腫,還腦震盪。謝姓婦人的丈夫在桃園龜山承租一間鐵皮倉庫,也三次慘遭對方縱火,鐵捲門都被燻燒,所幸無人傷亡。

高院審酌,蔡女精神鑑定結果確認有重度憂鬱症和持續性憂鬱症,然而涉案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未顯著降低,無從減刑。但蔡女和祝事後與謝夫達成和解,考量3次放火燒燬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罪在減輕其刑後,仍過苛而有「情輕法重」的情形,再依刑法第59條減刑。

另外,徵信社調查員祝偉哲在2014年6月23日甚至直接打電話威脅謝婦「有人付錢要打妳」,並又再傳訊息恐嚇提出要求「明天請妳準備6萬6的紅包,花錢消災!剩下的事我會安排好!」、「妳要是覺得妳那些東西能當證據那太好笑了,妳受傷了嗎?妳廠庫怎麼了嗎?大不了就恐嚇電話!妳太小看我們公司了」、「我幫妳查到,事主現在直接出150 萬要對妳家、廠庫、汽車,和你本人,要讓妳消失,公司在考慮要不要接,妳要的資料放心我拿到一點,星期一準備好我要的,我會再跟妳連絡」,檢方追加起訴恐嚇取財未遂,高院則認為起訴不合法,諭知不受理。

雖然說能了解蔡女想報仇的心情,畢竟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精神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存在於世了。然而使用這種暴力又非法的行為,真的對事情有幫助嗎?使用違法的手段,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吃上官司,實在是得不償失。如果真的遇到這種事情,奉勸各位千萬不要以不法手段來達成報復的目的。典範徵信社提供的代客報復服務,絕對在合法且合理的範圍內,讓您在報仇出氣之餘,不必擔心觸犯法律。